20 日发布的 2020 年第 437 号法律公告经 2025 年第 159 号法律通告修订的经 2025 年第 159 号法律公告修订的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第 437 号法律公告规定了一套新的规则,包括《择优入籍法》,正式名称为《马耳他择优入籍条例》。
这些条例允许外国公民及其 受抚养人:
(a) 为马耳他共和国或人类做出卓越贡献;或
(b) 对马耳他共和国或人类做出特殊贡献;或
(c) 对马耳他共和国具有特殊意义。
通过择优入籍获得公民身份。
至少居住 8 个月后才有可能。
每份申请都要经过严格的尽职调查程序,包括深入的背景调查。
根据本条例以功绩为依据申请归化的人士,须首先通过信函向本机构提交一份综合提案,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a) 申请人及其受抚养人(如适用)的介绍,并附其成就的全面概述;
(b) 根据上述条例,申请人拟为马耳他共和国或人类福祉提供或作出的特殊服务或特殊贡献的详细说明,或详细说明其为何应被视为对马耳他共和国具有特殊重要性;
(c) 申请人若获准入籍,将如何继续为马耳他共和国作出贡献的详细计划;以及
(d) 该局在收到建议书后可能要求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
当机构确认申请函内容完整无误后,应针对每位申请人及其受抚养人(如适用)实施尽职调查。此类尽职调查应包含四级或以上核查程序,具体标准由机构不时确定,并可能包括由执法机构依据《数据保护条例》开展的安全审查。
自 2000 年 2 月 10 日起,根据《马耳他公民法》,马耳他居民除马耳他公民身份外,还可获得和保留外国公民身份。马耳他在签发护照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但您目前的原籍国可能会阻止您拥有一本以上的马耳他护照。此外,要获得双重国籍还必须采取一些具体步骤。